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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名称

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362020DQ0055

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

用人单位联系人

邵延福

项目负责人

黄伟

现场调查人员

张路彬、张凯

时间

2020.08.04

采样人员

戎镭、王福星

时间

2020.08.04

检测人员

杨雪娇、王泓晶

时间

2020.08.05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丽

时间

2020.08.04

项目简介

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524日,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河北浩飞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其他粉尘、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硫化氢。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噪声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检测结论及建议

结论: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该公司作业场所内所接触的噪声、其他粉尘、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硫化氢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要求。

建议:

(1)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2)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3)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4)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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