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
评价的对象为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评价的时机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j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实际现状等i评价的范围是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莒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并为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国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