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建议根据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规定,为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2)针对噪声超标的情况的建议:
(2.1)对噪声超标的设施集中布置,安装有减振基础的设施,隔离振动,减少噪声传递。
(2.2)定期做好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运行过程中自身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2.3)对噪声超标的岗位增加作业班次,缩短劳动者的接触噪声水平。
(2.4)在噪声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监督劳动者佩戴耳塞;采取合理的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
(3)企业对噪声作业人员配备了SNR值为37dB(A)降噪耳塞,作业人员在佩戴耳塞后,噪声超标作业点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为:86.3-37*0.6=64.1、85.7-37*0.6=63.5、85.6-37*0.6=63.4。
(4)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5)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