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2)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应及时维护,并保存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3)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各岗位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工人夏季中暑。
(4)应继续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定期组织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接害员工体检项目应覆盖所有接触的危害因素和工种,检查结果应告知受检者。对需要医学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于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治,并进行上报。
(5)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向职工公布,并向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6)应继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保证培训学时、培训内容符合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情况,及时报名参加,并应通过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7)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告知卡应定期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员工佩戴使用情况。建议为电工配备绝缘鞋、防静电工作服、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要保持有效,做到及时更换、更新,使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安全、有效。
(9)如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10)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11)该公司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逐步配备日常监测仪器,并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
(12)可逸散粉尘的上料岗位和接料岗位应加强通风,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13)该公司应高度重视密闭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作业前严格进行危害识别和相关检测分析,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具备作业条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并做好监护和个体防护,避免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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