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66765190/91/92
主页 公司简介 业务介绍 业务流程 新闻动态 报告公示 常见问题 职业健康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县风电一期项目工程(60MW)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名称

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县风电一期项目工程(60MW)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编号

HBWA-2019-10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沧州市仵龙堂乡何官屯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牛宽宽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赵晶晶

评价组成员

赵晶晶、李闻丹、张玉梅

现场调查人员

赵晶晶、张玉梅

时间

2019.9.16

采样人员

戎镭、苏龙飞

时间

2019.10.22-2019.10.24

建设单位陪同人

牛宽宽

时间

2019.9.16

项目简介

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县风电一期项目工程(60MW)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扣顺,总占地2.4019公顷,总装机容量为60MW,年发电量127680MWh(自用电量60kWh/a)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县风电一期项目工程(60MW)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断,洁远(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沧县风电一期项目工程(60MW)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风力发电。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的规定,该项目职业病风险分类为较重(其他电力生产行业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的规定,结合该项目采用的原辅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该项目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磁场,不含有《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中所列化学有害因素,不含有GBZ2.1-2007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G1),不含有高危粉尘,无放射性装置或场所。综合分析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行业。

 

建议: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员工佩戴使用情况。对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根据使用期限,按要求更换。

(2)通过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规定的体检周期、体检项目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

(4)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该项目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6)生产正常运行后,应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7)正常运行后,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8)正常运行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10)警示标识应定期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11)该项目应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多形式、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 河北维安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新钥匙建站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456号北三楼

电话:0311-66765190/91/92

备案号:冀ICP备180224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