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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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兴源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类:其他粉尘;化学有害物质类:乙二醇、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苯乙烯、一氧化碳;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噪声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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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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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断,枣强县兴源建材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并结合该公司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综合分析判断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枣强县兴源建材有限公司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运作正常;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时,产品合格;建筑采光、照明、通风与空气调节、采暖能满足卫生要求;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评价的过程中对职业卫生档案等不完善的项目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该公司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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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及时取证,持证上岗。
(2)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3)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各岗位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工人夏季中暑。
(5)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的要在已建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基础上进行记录,并定期检查其运行效果。
(6)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7)应高度重视密闭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作业前严格进行危害识别和相关检测分析,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具备作业条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并做好监护和个体防护。
(8)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生产产品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9)如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10)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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