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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涞源光伏电站石道沟21兆瓦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名称

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涞源光伏电站石道沟21兆瓦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报告编号

HBWA-2019-00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北石佛乡石道沟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新峰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赵晶晶

评价组成员

赵晶晶、张玉梅、冯鹏伟

现场调查人员

赵晶晶、张玉梅

时间

2018.12.19

采样人员

王福星、苏龙飞

时间

2019.01.09-2019.01.11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新峰

时间

2018.12.19

项目简介

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涞源光伏电站石道沟21兆瓦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2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1座,配套设施开关站1座,送出线路1条,使用年限为25年,设计年发电量为2466.63kWh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三峡新能源涞源发电有限公司涞源光伏电站石道沟21兆瓦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太阳能发电。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的规定,该项目职业病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第三条的规定,即:按照《目录》分类为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若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有明显区别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参照第一、二条的规定综合分析,相应降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类别。该项目是利用太阳能电池内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能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其原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有明显区别;该项目不含有《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中所列化学有害因素,不含有GBZ2.1-2007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G1),不含有高危粉尘,无放射性装置或场所;且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仅6人。综上所述,可降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类别,因此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行业。

建议: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员工佩戴使用情况。对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根据使用期限,按要求更换。

(2)通过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规定的体检周期、体检项目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

(4)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该项目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6)生产正常运行后,应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7)正常运行后,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8)正常运行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47)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10)警示标识应定期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11)该项目应在综合楼主控室、35kV配电装置室装设加湿器,增加室内的湿度条件,保证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舒适。

(12)该项目应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多形式、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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