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及建议
|
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断,该加油站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危险品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判定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较重。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该加油站主要进行汽油、柴油零售业务,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等。其中,溶剂汽油、苯系物为该加油站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加油、卸油和储存均在敞开式的作业环境中进行。根据检测结果可知,作业现场危害因素浓度小于检出限,该加油站共7名操作人员直接从事装卸油及加油工作,且为三班制工作制度,每班接触人员较少。综合判定将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降为一般。
该加油站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布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该加油站采用的卸油、加油工艺先进成熟,机械化程度较高;个体防护用品选型符合要求。
本次所检测结果中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符合职业危害接触限值的要求。该加油站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正常经营时能保护大多数员工的身体健康。但职业病的发病具有隐匿性、长期性及个体差异性,加油站应重点加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经过磁县方正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加油站现状存在一些不合格项。经整改后,该加油站工作场所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符合职业卫生的条件。
总体上看,磁县方正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符合职业卫生的条件。
|
建议:
(1)应从职业危害源头加强控制,原料汽油从合格供应商处进货,防止油品中苯含量超标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2)罐车卸油过程中要注意巡视,防止发生油气泄漏。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证书过期后应及时取证,持证上岗。
(4)加油站员工长期工作在低浓度汽油、苯系化合物作业场所,在手持加油枪的瞬间接触油气浓度较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最好是戴防毒口罩。
(5)应对所有的密封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密封点密封良好,发现泄漏立即处理。
(6)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应自行购买检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做好日常检测记录。
(7)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将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对全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例和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对职业病、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予以调离。
(8)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9)在安监局组织培训时加油站应组织站长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定期培训;加油站员工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完善培训记录。
(10)后续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时要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并进行存档。
(11)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接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