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车制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的规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结合该项目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虽然苯属于高毒物品,接触人数大于10人,但由于苯为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的,量较少,并且根据检测结果,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接触的苯浓度小于最低检测浓度,综合分析判断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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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尘、防毒、防噪等个人防护用品,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员工佩戴使用情况。为从业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要保持有效,做到及时更换、更新,使防护用品安全、有效。
(2)通过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规定的体检周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增加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确保接害人员均能在监护范围内,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该项目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6)生产正常运行后,应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障生产设备、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7)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做好防尘、防毒、防噪设施的维护保养,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8)正常运行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出现模糊不清、掉落现场,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及时更新职业卫生公告栏中检测数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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