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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名称

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HBWA-2017-14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

地理位置

涿州市林屯乡沙庄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杰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檀秋红

评价组成员

檀秋红、陈翠娟、王立朋

现场调查人员

 

时间

 

采样人员

 

时间

 

检测人员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刘杰

时间

 

项目简介

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成立于2003年,位于涿州市林屯乡沙庄村,该加油站主要进行汽油、柴油零售,年销售汽油500吨,柴油120吨。因该加油站北侧松高路拓宽,该站于原址上向南扩40m重新建设;同时2012年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于20133月执行,该标准增加了设置双层储罐或单层储罐必须设防渗池且防渗池必须进行内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的要求,故该加油站于2014年进行原址改建,改建后该项目法人、名称都未发生变化,废弃原所有建(构)筑物和生产设备设施,全部新建,无利旧现象。该加油站改建后设20m3汽油储罐2个,20m3柴油储罐2个,加油机4台(其中包括2台单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储油罐总容积为6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9条,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改建后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等业务。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加油站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依据检测数据可知,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行业分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危险品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

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三条“按照《目录》分类为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若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有明显区别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参照第一、第二条的规定综合分析,相应降低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类别。”

该项目配备5名操作人员直接从事装卸油及加油工作,接触人员较少,检测数据显示,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均低于最低检出限值,加油工、卸油工的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而且工作环境主要处于敞开式的罩棚下。

综合考虑,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降为一般

建议: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的相关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确保灵敏、完好。

3)应从职业病危害源头加强控制,保证所购进的原料汽油、柴油质量,防止油品中苯含量超标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4)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加强设备及管道等的检修与维护工作,消除或减少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罐车卸油过程中要注意巡视,防止发生油气泄漏。

7)通过该加油站的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8)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日常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记录。

9)加强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每班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坚持做好交接班制度和巡检制度,加强交接过程的监督与配合,纠正错误的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于20184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涿州市永旺盛加油站改建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卫生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并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专家组建议:

1、修改评价依据,完善评价范围。

2、完善警示标识调查分析。

3、完善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调查分析。

4、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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