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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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航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PVC聚酯薄膜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类:聚氯乙烯粉尘、石灰石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化学有害物质类:氯化氢、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氯乙烯、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噪声、高温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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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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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河北航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PVC聚酯薄膜项目(一期工程)属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于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第一条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凡产生或可能产生下列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5-10人,且接触人员占作业人员的比例10%至30%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应升级为较重。
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13]第142号)所列化学因素;
2、GBZ2.1-2007所列确认人类致癌物(G1类);
3、石棉纤维粉尘、矽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等高危粉尘;
4、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放射性装置或场所。
该项目生产人员共56人,接触高毒物品氯乙烯的作业人员有16人,接触高毒物品人员占作业人员的比例为28.6%,满足上述条件。
因此综合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运作正常;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时,产品合格;建筑采光、照明、通风与空气调节、采暖能满足卫生要求;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评价的过程中对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卫生档案等不完善的项目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该公司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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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以确保生产装置及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有害化学物的非正常排放;对输送有职业病危害物料的管道和阀门,要定期检查,如有跑、冒、滴、漏的现象,要及时处理。
(2)不断更新及采用先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性,并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3)对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入职培训,保证系统的每日维护和定期维护。
(4)急救箱内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确保劳动者知晓(且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对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根据使用年限,定期更换。
(6)通过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7)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8)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出现模糊不清、掉落现场,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及时更新职业卫生公告栏中检测数据内容。
(9)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0)该公司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11)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检查周期的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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