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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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东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类:谷物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物质类: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依据检测数据可知,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噪声、高温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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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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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断,该公司属于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判定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较重。
涿州市东乐制药有限公司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合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有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运作正常;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时,产品合格;建筑采光、照明、通风与空气调节、采暖能满足卫生要求;辅助用室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评价的过程中对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卫生档案等不完善的项目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该公司的职业健康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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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该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尤其应指导职工加强对其他粉尘、谷物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并指导、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警示与告知工作,根据岗位设置相应的警示、告知标识,并做好日常维护。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3)该公司应加强对调岗、新入职员工的职业病体检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建立一人一档,定期按要求对所有接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5)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将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6)后续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时要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并进行存档。
(7)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接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全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例和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对职业病、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予以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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